(新春见闻)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台青苏雍竣:留在大陆发展是对的选择
中新社记者 王捷先
虽然农历岁末已至,但台湾青年苏雍竣依然工作忙碌。
“大陆的工作节奏快、更加繁忙一些,我早就有预期。”苏雍竣说,相较于此前在台湾的实习工作,他发现大陆的企业更加高效,在这里也能感受到更加拼搏的氛围。
2022年6月,苏雍竣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入职一家北京的科技公司,作为企业管培生,他需要一年时间内在3个不同部门轮岗,稍早前结束在科技创新部门的工作,此时他正在海外营销部门承担项目。
在快节奏工作中,苏雍竣也看到了广阔的机会。他说,“我更加确信自己留在大陆发展的选择是对的。”
早在2016年第一次“登陆”时,苏雍竣就感受到大陆对台胞发展的支持,随后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让他更加看到大陆的法律服务市场快速发展。
他对记者说,结合毕业后半年以来的工作体会,感受到大陆企业的任务更加复杂、国际化水平更高,案件标的金额也比较高,几个月时间,他接触到了来自欧美国家和非洲国家的企业客户,这里的平台更大。
“2022年是很特别的一年,我们一路成长,不停碰撞;我们跋山涉水,抵达的不是远方,而是内心最初出发的梦想。”在岁末年初,苏雍竣这样总结过去的一年。
除了工作,他还有着特殊的体验。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苏雍竣通过选拔担任志愿者,当时他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这将是我人生很有意义的一段经历”。也正是因为这段经历,他了解并爱上冰雪运动,在滑雪场结识了更多大陆朋友。
“这几年因为返台不便,我留在北京过年,虽无法与家人团聚,但因为美丽的缘分,让我与大陆的朋友、同学一起在家做饭、一起春游、一起做冬奥志愿者,这别样的体验让我感到温暖,他们让我想在这片土地上尝试更多有意思的事情,书写更多的故事。”苏雍竣说。
去年春节,苏雍竣在“新春家书”活动中对家人说,“我们终将团圆”。
2023年的春节,这份对团圆的向往转化为轻盈的脚步。1月20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九,苏雍竣收拾好行李,踏上了“春运”的旅途——即将见到阔别3年的家人。在这个新年假期,他将与家人开启一场久违的旅行。
“我期待2023年,愿有前程可奔赴,亦有岁月共回首。”苏雍竣说,希望在新的一年继续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怕“走弯路”、不要“抄近路”,在祖国大陆一点一点向着目标迈步。(完)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