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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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