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向资金月内净流入逾938亿元 刷新历史单月峰值******
本报记者 赵子强 见习记者 刘 慧
1月18日,北向资金再度加仓A股市场。据东方财富数据显示,北向资金当日净买入47.35亿元,月内累计净买入额升至938.81亿元,创出新纪录。此外,该数据超越2021年12月份的单月历史高点889.92亿元。
近期,外资积极参与我国证券市场。1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境外投资者持续恢复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据外汇局统计,2022年12月份,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分别为73亿美元和84亿美元。从最新的市场数据看,今年1月上半月外资净买入境内股票、债券合计约126亿美元。
今年以来,北向资金已经连续11个交易日呈净买入态势,助力A股市场三大指数走强。截至1月18日收盘,开年以来上证指数累计涨4.37%,深证成指累计涨7.21%,创业板指累计涨8.40%。
从历史数据看,北向资金大量流入往往集中在年末,而今年年初高频次高额度流入主要缘于三方面因素。
首先,我国经济韧性彰显,增强了外资对配置中国资产的信心。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发布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国内生产总值(GDP)突破120万亿元,同比增长3%;就业基本盘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粮食生产再获丰收,内需规模继续扩大,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二,中国经济复苏预期带动人民币汇率整体走强。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接连升破6.9、6.8,1月16日,在岸、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破6.7,为去年7月份以来首次升破这一关口。排排网财富研究部副总监刘有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国经济复苏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带动人民币汇率持续走强,促进外资加速配置中国核心资产。
第三,A股市场具备估值优势。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A股的估值仍处于相对历史低位,优势开始显现,吸引北向资金流入。”
从个股方面看,1月3日至1月18日,共有53只个股现身陆股通前十大成交活跃股榜单,其中有32只个股期间获净买入,合计吸引北向资金430.15亿元。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大消费”板块个股和以中国平安、招商银行为代表的“大金融”板块个股持续受到关注。
陈雳认为,受益于春节假期带来的消费预期和防疫政策优化调整,目前“大消费”板块势头非常强劲。
对于上述两大领域的未来走势,刘有华表示,估值修复叠加业绩回暖预期,预计“大消费”和“大金融”行情仍将持续。(证券日报)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